因為家庭環境的關係,從小就開始打工,而不同型態的工作也滋養成就了今日的自己。
第一份工作是國小四年級,老闆就是自己的老爸。假日時,老爸會開著貨車,載著幾個小攤車到遊人如織的觀光景點,讓我卸貨擺攤,他自己再去別的地方擺攤,直到傍晚時候,再來收攤。因為是小小個體戶,所以很早就要學會叫賣、算帳、「按捺」(台語)久等不耐的客戶,最重要的是,因為是流動攤販,所以「目色要利」,看到警察得快跑,不然一張罰單開下來,可能一整天辛苦賺的錢都只能上繳國庫;但如果真的不幸被抓到,更要發揮裝可憐的本領,跟警察伯伯哀求放過一馬。
先別提「裝可憐」這個能力,一直到成年,騎機車紅燈右轉被警察攔下來時,仍然派得上用場,但年少時,不怕與陌生人講話、敢在公開場合大聲叫賣、第一線與客戶接觸的經驗,讓CC後續幾份打工資歷,幾乎都圍繞在服務業。
大學暑假時,極盛時期一天打四份工:早上6點送完報紙後,到早餐店幫忙到中午12點,接著到加油站上午班到晚上8點,再到KTV當服務生,凌晨2點下班。因為這樣,見識到形形色色的人事物外,也讓我知道:人的潛力是無限的,只要你想、你願意,你一定可以辦得到,《最後的演講》作者蘭迪‧鮑許曾說「阻礙我們前進的磚牆,不會無緣無故擋在我們前面。它的目的,是讓我們有機會證明自己多麼想要一件東西。」CC原本也不認為自己可以在開學前賺到學費和生活費,但經過精密的時間安排和毅力(相信我,如果你凌晨3點才上床 ,凌晨4點起床是絕對需要超強的意志力的),我卻辦到了!
後來從事HR,完全是誤打誤撞。因為CC原本應徵的是房仲業的「店務秘書」,但跟我第一關面談的是HR主管,聊完之後,HR主管跟我說HR有缺人,問我有沒有興趣?坦白說,當時我並不知道HR在做什麼,但既然人家都不怕了,我怕什麼呢?一路走來,做HR竟也將近20年(嘿~別偷算我年紀,太傷感情了~),而CC請教當初任用我的主管錄取原因,主管說是因為我的「人際敏感度」,眼色利,知道觀察環境再說話,而這種能力的養成,不能不感謝KTV的打工經驗,因為太白目,可能會得罪大哥和小姐,而懂得說好話,小費自然拿得就會比別人多,只是當時,壓根不會想到這跟以後的工作有什麼關係。
在人生的道路上,如果你已經確定自己的目標,恭喜你,你是幸運的,請繼續勇往直前,堅定你的決心,「當你真心渴望追求某種事物的話,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你完成。」但,如果你還不確定,希望你抱著開放的心,去迎接所有的可能性,人生沒有無用的經驗,「告訴你的心,害怕傷害比傷害本身更糟。而且沒有一顆心會因為追求夢想而受傷,因為追尋過程中的每一刻,都是與神永恆的邂逅。」與大家共勉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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